一、電量交易手續費
電量交易以市場主體當月應結算的電量為手續費收費基數[已明確算電量,但因電費等原因尚未結算的,按期收取手續費]。具體標準如下:
按每1億千瓦時1.65萬元(不含稅價)的標準分別向參與交易的實際購售電主體收費。
二、合同交易手續費
合同交易以合同出讓主體和合同受讓主體當月交易合同標的的實際應結算電量為收費基數,合同轉讓交易按照每1億千瓦時1.65萬元(不含稅價)的標準分別向合同交易的出讓主體和受讓主體收取。
三、注冊費
廣州電力交易中心暫不向市場主體收取注冊費。
四、年費
廣州電力交易中心暫不向市場主體收取年費。
五、其它交易手續費
跨區跨省綠色電力交易、可再生能源消納量交易、跨國跨境交易、跨區跨省綠證交易、碳排放等電能衍生品交易手續費暫不收取。
具體文件及附件請各市場主體登錄南方區域統一電力交易平臺進行查詢。